電梯安全管理資格證考取
電梯安全管理
內容: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由各單位電梯管理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其在管理部門負責人領導下當履行下列職責:
1、檢查電梯的日常維護情況。
2、有權對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員的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活動進行管理。
3、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4、發現電梯運行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
的決定,并且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4、接到故障報警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電梯日常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維保單位和有關單位實施救援。
5、實施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的監督,對維保單位的維保記錄簽字確認。
6、發現電梯存在安全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7、遇有火災、地震等影響電梯運行和電梯乘客人身安全的突發性事件時,應當迅速采取措施,停止電梯運行。
條件:
1.20-60周歲(女20-55周歲)。
2.報考人要身體健康,且符合工作場合要求。
3.具有高中及以上的文化程度,并且經過專業培訓具有電梯安全技術和管理知識。
4.要有本專業的工作驗驗,要有基本的電力知識。
報考所需材料:
1.質檢局安全教育培訓證明及實習證明(均需加蓋單位的公章)。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張。
3.身份證復印件(要求a4紙,正反兩面身份證復印件)。
4.高中以上學歷證明。
發證機關:各地質量監督管理局
我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中亞南路衛星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