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企業廠房評估
企業搬遷補償費用主要分為以下四個方面:
(一 ) 搬遷資產補償費用
1、實踐中關于土地補償費用存在的問題。
企業的經營場地一般是通過租賃得來。租賃的土地分為租賃國有土地和租賃集體土地兩種。企業搬遷必然會導致這種租賃關系的終止,那么企業在租賃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據《條例》規定,搬遷補償對象是國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屬物,對空地或凈地的補償,搬遷法規并沒有做出統一的規定。對集體土地上的建筑物搬遷也沒用規定。
2、房屋、建筑物補償費用確定問題。
對于房屋、建筑物的補償,應當以相關房產證明登記的建筑面積為計算標準。因為歷史原因無法辦理房產證明和土地證明的,可經實際丈量確定。房屋、建筑物的價值一般應由搬遷人、被搬遷人共同委托評估公司,評估公司根據相關評估技術標準,確定房屋、建筑物的實際價值。
3、設備補充費用按照重置成新價計算
設備搬遷安裝費用應當按的貨物運輸價格、設備安裝價格計算。機器設備分為兩類:一類是可搬遷設備;二是不可搬遷設備 ; 可搬遷設備因搬遷而引起的損失費又可分為實物損失費和功能損失費。實物損失費包括拆卸費用、運輸費用、安裝費用、調試費用等。功能損失費用包括搬遷引起的機器精度下降、不合格產品的增多。對于不可搬遷設備,搬遷會導致該設備的廢棄,故應結合其成新和重置價,計算設備重置成新價,對所有人進行補償。
在搬遷的實際操作中,搬遷非住宅房屋,其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每個地方應當有確定的標準;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照設備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補償。
(二 ) 停產停業損失
停產停業損失是法律實踐中出現爭執較大的部分,這部分費用,往往是直接影響企業賠償總額的部分,《條 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具體標準 和計算方法該條例并沒有統一規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也沒有進行規定。在實踐中,補償的標準、依據常常由市一級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規定,各地補償標 準不同,計算方法也不同。
(三 ) 搬遷補償費用
1、設備搬遷安裝費
對于可搬遷的設備,應當本著繼續利用的原則,進行異地搬遷安裝,繼承投入使用。據此產生的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是搬遷引起的必然損失,搬遷人應當予以補償。
2、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
因搬遷而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在法律法規政策性文件中并沒有詳細性規定,屬于搬遷當事人相互協商爭取的項目。搬遷如果導致員工解聘,那么,應當根據具體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結合勞動法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四 ) 基于搬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
在搬遷的過程中,搬遷人為了加快搬遷進度,搬遷人往往會采取速遷獎勵的辦法鼓勵被搬遷人、承租人盡早簽訂搬遷安置補償協議,搬出搬遷范圍。獎勵費用金額的大小,由搬遷人根據搬遷實際確定,也可由搬遷人、被搬遷人、實際承租人之間協商確定。應當注意的是,如果被搬遷廠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發生分離時,獎勵費用應當支付給實際使用被搬遷廠房的承租人,這已經由政策性文件進行規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