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區培訓學校房屋抗震鑒定公司
一、馬龍區培訓學校房屋抗震鑒定公司---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辦理的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已經建成的重要建筑物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筑工程必須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范進行抗震設計,并按照抗震設計進行施工。”以及十部委頒布的《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細則》,為提高學校建筑物的抗震能力,適應當前地震形勢,減少地震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特委托本公司對該校舍按6度重點設防類進行抗震鑒定,并提出加固處理意見和建議,為進一步進行抗震加固設計提供可靠依據。
二、馬龍區培訓學校房屋抗震鑒定公司---房屋安全檢測鑒定的抗震鑒定依據:
1.抗震鑒定
(1)《建筑抗震鑒定標準》 gb50023-2009
(2)《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 gb50292-1999
(3)《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gb50011-2010
(4)《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 gb50068-2001
(5)《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 gb50223-2008
(6)《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技術指南》
2.現場檢測
(1)《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 jgj/t23-2011
(2)《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50300-2013
(3)《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3-2011
(4)《砌體工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 gb/t50315-2011
(5)《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4-2015
(6)《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 gb/t50344-2004
(7)《貫入法檢測砌筑砂漿抗壓強度技術規程》 jgj/t136-2001
3.荷載及結構驗算
(1)《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gb50009-2012
(2)《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 gb50010-2010
(3)《砌體結構設計規范》 gb50003-2011
(4)《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gb50007-2011
(5)《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gb50011-2010
馬龍區培訓學校房屋抗震鑒定公司
一、學校房屋質量安全檢測內容 混凝土結構:混凝土結構的缺陷及損傷包括外觀質量(蜂窩 、麻面、孔洞、夾渣、露筋、裂縫、疏松區、不同時間澆筑混凝土的結合面等)、損傷(包括環境浸蝕損傷,如凍傷;災害損傷,如火災損傷等;人為損 傷,如碰撞引起的損傷等;混凝土有害元素造成的損傷,如堿骨料、氯離子等浸蝕損傷等)。其檢測技術根據不同的缺陷和損傷項目進行選擇,如外觀質量可通 過目測與尺量、超聲等方法檢測,損傷可通過超聲、取樣、剔鑿等方法進行,裂縫缺陷可通過超聲、尺量等方法。 2)砌體結構:砌體結構的缺陷及損傷包括砌筑質量( 組砌方式等)、損傷(裂縫;環境浸蝕損傷,如凍融損傷、風化等;災害損傷,如火災損傷等;人為損傷,如碰撞損傷等)。砌筑質量可通過目測法進行,對損傷可通 過超聲、尺量等方法進行。 3)鋼結構:鋼結構的缺陷和損傷包括外觀質量(均勻性 ,如夾層、裂紋、非金屬夾雜等)、損傷(裂紋、部變形、銹蝕等)。鋼結構裂紋可采用觀察法和投射法檢測,部變形可采用觀察法、尺量法,銹蝕可采 用電位差法等。 4)木結構:木材缺陷,對于圓木和方木可分為木 節、斜 紋、扭紋、裂縫、髓心等項目,對于膠合木結構,尚有翹曲、順紋、扭曲等,對于輕型木結構尚有扭曲、橫彎、順彎等。上述項目可采用目測、 尺量、靠尺、探針等進行檢測。
二、學校建筑房屋安全檢測報告 針對房屋現有結構平面布置情況及構件布置、層高等進行圖紙復核與測繪。此項工作重點在于查清該房屋結構現狀,核對是否與原設計一致,如有不一致的,進行圖紙測繪。 ①結構柱網尺寸; ②房屋層高; ③墻柱及主次梁布置情況核對 2房屋現狀完損性調查 主要檢查房屋各部位外觀受災嚴重程度,如梁、板、柱和填充墻等結構構件表層脫落、裂縫(或酥裂)、顏色改變、撓度、燒熔等情況。 3房屋混凝土強度影響程度檢測 考慮到混凝土表層過火已順壞及精度等因素,在此采用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檢測方法。 4構件截面尺寸和鋼筋配置檢測 根據gb50204-2002,結合相關設計圖紙,抽取房屋主要混凝土結構構件進行截面尺寸、配筋構造的檢測與校核。鋼筋配置檢測主要包括構件的主筋數量、箍筋配置間距、保護層厚度情況,并選取部分進行鋼筋直徑校核。 5房屋傾斜及不均勻沉降檢測檢測 針對房屋結構整體性和基礎情況,采用經緯儀對房屋傾斜趨勢進行檢測,選取房屋外圍棱角等部位進行檢測;并結合內部部分構件進行垂直度檢測。對房屋整體選取相對同一標高的點進行整體不均勻沉降觀測。綜合上述檢測對房屋總體傾斜及不均勻沉降進行分析。同時可結合通過對上部結構的損壞情況普查,觀測主體結構有無明顯的變形、開裂等情況,反映其下部基礎由于不均勻沉降趨勢。
三、學校房屋質量安全檢測鑒定重要性 學生是祖國未來的希望,學生的健康成長關系重大。但是,在學生每天讀書上課的學校里,就存在著相當大的危險。有些學校辦校時間悠久,教學樓頗為老舊;有些學校雖為新建,但是施工質量令人堪憂。 因此,全國各地為加強學校教學樓宿舍安全管理,確保為學校教學和活動提供健康安全的場所,開展了全國學校危房清查消除工作。清查消除范圍包括危房排查與學校安全性檢測,這兩項內容缺一不可。 校舍d級危房直接威脅師生安全,黨中央、國務院對中小學校舍d級危房問題非常重視,已逐步加大了查處問責力度。各地要充分認識全面清查消除中小學現存d級危房的重要意義。《義務教育法》第73條規定:“明知校舍和教育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負責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現場會強調,“d級危房要拆除”、“停止使用d級危房沒有商量余地”。《意見》明確要求“對經鑒定存在安全隱患、影響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時排除隱患,特別是對鑒定為d級危房的校舍,要立即封停,限期拆除。”因此,各地要全面貫徹落實和省有關精神,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周密部署,扎實推進,徹底消除現存d級危房。 清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舍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組織房屋檢測機構進行安全等級鑒定。房屋鑒定報告深度應滿足相關標準和規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