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通檢測能效報告
功率、光效、顯色指數、相關色溫和光通維持率等產品能效性 能相關參數的檢測方法應當依據《室內照明用 led 產 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的現行有效版本,定向集成式 led 燈 的燈類型分類應依據《反射型自鎮流led燈 性能要求》 的現行有效版本,非定向自鎮流 led 燈的配光類型分類應依據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鎮流 led 燈規格分類》的現行有 效版本。《室內照明用 led 產品能源效率檢測報告》(以下簡稱檢測 報告)的格式見附件 。生產者或進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檢測實驗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 資質認定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對產品進行檢測,并依據能源效 率強制性國家標準,確定產品能效等級。 利用自有檢測實驗室確定能效等級的生產者或進口商,應當保 證其檢測實驗室具備按照能源效率強制性國家標準進行檢測的能 力,并鼓勵其取得國家認可機構的認可。 利用自有檢測實驗室進行檢測的,應當提供實驗室檢測能力證 明材料(包括實驗室人員能力、設備能力和檢測管理規范),已經 獲得國家認可機構認可的,利用 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的,應當提供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認 定證書復制件。 授權機構應當對生產者和進口商使用的能效標識及產品能效 檢測報告進行核驗。